2021年部門預算(匯總)
來源: 時間:2021-04-02 17:20 |
平涼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按照《預算法》和《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現將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一、部門職責
平涼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能有: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和政務服務。指導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負責貫徹執行行政審批等政務服務相關政策規定,辦理各類政務服務事項,承擔“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依授權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組織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并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指導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市級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貫徹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注冊、備案和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和標準管理。貫徹落實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的管理和服務政策。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二)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貫徹落實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和質量管理規范,以及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和化妝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依職責查處藥品零售使用、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
(十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上市后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檢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比對工作。規范、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推進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貫徹執行和執法監督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工作。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七)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八)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九)負責統一管理知識產權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知識產權戰略,負責知識產權保護、創造和運用,建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級行業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一)內設及歸口管理機構
平涼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核定編制267名(含未定人員性質44人),其中:行政編制79名,參公37名,事業編制101名,工勤編制6名;實有行政人員86人,參公36人,事業97人,工勤41人,共260人。市局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機關黨委、非公經濟組織黨建科、財務審計科、政策法規科、政務服務科、質量發展科、登記注冊科、信用監管科、價格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科、市場監管科、廣告監管科、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應急管理與食品安全協調科、食品生產監管科、食品流通監管科、餐飲服務監管科、藥品與化妝品監管科、藥品流通監管科、醫療器械監管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計量科、標準化科、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管理科、知識產權運用保護科、宣傳與信息化科27個科室。直屬單位: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12個科室、食品檢驗檢測中心5個科室、藥品檢驗檢測中心5個科室、 甘肅省計量測試檢定東部分中心6個科室、平涼市特種設備檢驗中心7個科室、平涼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4個科室共合計66個科室。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2個)
平涼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
(三)其他事業單位(5個)
1.公益一類5個;甘肅省計量測試檢定東部分中心、平涼市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平涼市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平涼市特種設備檢驗中心、 平涼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2.公益二類沒有。
(四)派出機構:設立平涼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業園區分局,為市市場監管局派出機構,科級建制。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2021年部門收支包括機關預算和直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情況。
(一)收入預算
2021年預算收入4,123.11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138.19萬元,降低3.2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落實市委市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經費;二是結轉上年度專項經費減少。當年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854.1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收入268.93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
(二)支出預算
2021年支出預算4,123.11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138.19萬元,降低3.2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落實市委市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大力壓減經費支出;二是結轉上年度專項經費減少。包括: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323.48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23.56萬元。
3.衛生健康支出165.82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210.25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854.18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3,116.18萬元,比2020年預算增加206.16萬元,增長7.08%。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調入和新增人員大于2020年度退休人員,財政撥款收入相應增加;二是提高了個人取暖費預算基數。
(二)項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項目支出預算738.00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30.00萬元,降低3.9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實市委市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大力壓減專項經費。
1.保障運轉經費11個,主要是:市市場監管局機關其他市場監管工作經費1個;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專項經費和執法人員培訓費4個;市食品檢驗檢測中心試劑標準品購置費和食品安全抽檢設備維護維修費2個;市特種設備檢驗中心檢驗檢測運行保障費、人員經費2個;甘肅省計量測試檢定東部分中心計量工作經費1個;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質檢儀器設備計量校準和保養工作經費1個。
2.機關及直屬單位其他項目15個,主要是:市市場監管局機關非公企業黨工委黨建、市場主體管理及市場秩序執法、質量基礎及質量安全監管、知識產權專項、食品藥品安全監管9個;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執法車輛購置費1個;市藥品檢驗檢測中心藥品科學檢驗資金1個;市特種設備檢驗中心檢驗檢測設備購置和維護費1個;甘肅省計量測試檢定東部分中心計量設備購置及配套設施建設經費1個;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產品監督抽查檢驗經費、培訓費2個。
五、部門“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財政撥款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2.50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0.30萬元,下降10.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過“緊日子”及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有關要求,壓減公務接待。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2020年預算增加10萬元,增長100%,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根據市政府辦《關于深化市場監管體制改革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的意見》(平政辦發〔2020〕60號)精神,給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配備執法辦案新能源電動車2輛。
(四)培訓費60.50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9.50萬元,降低13.5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過“緊日子”及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有關要求,大力減少省外培訓班次,壓縮培訓費支出。
(五)會議費22.00萬元,與上年持平。
(六)機關運行費927.37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43.72萬元,降低4.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過“緊日子”及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有關要求,大力壓縮各類費用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21年預算,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相關表格為空表。
(二)非稅收入情況
2021年本部門共有3個單位涉及非稅收入,2021年計劃征收695.00萬元。
(三)政府采購情況
2020年機關及所屬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477.7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69.7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8.00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上年末固定資產金額為6,594.12萬元。其中:辦公用房17,985.93平方米,價值1,928.17萬元。部門及所屬預算單位共有公務用車0輛,價值0萬元。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價值242.94萬元。2020年擬采購固定資產約994.69萬元。
七、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部門績效評價進展情況
2021年市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預算中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6個,主要是:非公企業黨工委黨建、市場主體管理及市場秩序執法、質量基礎及質量安全監管、知識產權專項、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其他市場監管工作經費、檢驗檢測運行保障費、設備購置及運維費等。在年初設定績效目標的基礎上,結合全年重點工作任務安排,全年分時段對績效目標執行情況進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在開展自評過程中,通過檢查賬務、實地查看、收集查閱資料、調查問卷等多種形式,統籌各個環節,實事求是,客觀合理開展評價工作。通過預算績效評價工作,進一步發揮了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明確了項目執行的目標和效用,促進了預算管理、財務管理和項目管理有效結合。
(二)2020年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
2021年部門預算納入績效目標管理的二級項目26個,涉及財政支出738.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項目26個,涉及財政支出738.00萬元;政府性基金項目0個,涉及財政支出0萬元。2021年本部門及所屬7個預算單位納入部門(單位)預算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八、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經濟分類:按支出的經濟性質和具體用途所作的一種分類。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指用于保障單位正常運轉、履行職能所發生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指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指用于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方面的支出。
節能環保支出:指用于節能環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轉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轉移性支出。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但軍事方面的耐用消費品和設備的購置費、軍事性建設費以及軍事建筑物的購置費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反映單位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支出。
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績效工資: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含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會議費:反映單位在會議期間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支出。
培訓費:反映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勤執法用車。
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費用: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