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部門預算(機關)
來源: 時間:2021-04-02 15:58 |
平涼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按照《預算法》和《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現將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平涼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能有: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和政務服務。指導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負責貫徹執行行政審批等政務服務相關政策規定,辦理各類政務服務事項,承擔“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依授權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組織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并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指導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市級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貫徹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注冊、備案和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和標準管理。貫徹落實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的管理和服務政策。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二)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貫徹落實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和質量管理規范,以及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和化妝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依職責查處藥品零售使用、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
(十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上市后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檢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比對工作。規范、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推進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貫徹執行和執法監督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工作。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七)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八)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九)負責統一管理知識產權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知識產權戰略,負責知識產權保護、創造和運用,建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級行業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一)內設及歸口管理機構
平涼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內設及歸口管理機構有辦公室、人事教育科、非公經濟組織黨建科、財務審計科、政策法規科、政務服務科、質量發展科、登記注冊科等27個機構。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平涼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
(三)其他事業單位
平涼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屬5個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
1.公益一類5個,包括甘肅省計量測試檢定東部分中心、平涼市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平涼市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平涼市特種設備檢驗中心、平涼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2.公益二類0個。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2021年部門收支包括機關預算和直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情況。
(一)收入預算
2021年預算收入1,634.97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1,549.17萬元,比2020年預算增加8.84萬元,增長0.06%,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職務變動,與之相關的財政撥款收入一并增加。當年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549.1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00萬元,上年結轉收入85.8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
(二)支出預算
2021年支出預算1,634.97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預算1,549.17萬元,增加8.84萬元,增長0.06%,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職務變動,與之相關的財政撥款收入一并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75.87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3.26萬元。
3.衛生健康支出72.99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92.85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549.17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406.17萬元,比2020年預算增加80.51萬元,增長6.07%。增長的主要原因是:調入和新增人員大于2020年度退休人員,財政撥款收入相應增加。
(二)項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項目支出預算143.00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30.00萬元,降低17.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實市委市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專項經費。
1.保障運轉經費1個為其他市場監管工作經費,主要是:報刊征訂費、文印費、黨建工作經費、駐村人員生活補助費等用于保障機關正常運轉的工作經費。
2.其他項目9個,主要是:非公企業黨工委黨建、市場主體管理及市場秩序執法、質量基礎及質量安全監管、知識產權專項、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用于完成2021年度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市場秩序監督管理、宏觀質量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計量管理、標準化管理等各項工作。
五、部門“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財政撥款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
(二)公務接待費2.50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0.30萬元,下降10.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過“緊日子”及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有關要求,壓減公務接待。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2019年相比無變化。
(四)培訓費30.00萬元,與上年持平。
(五)會議費20.00萬元,與上年持平。
(六)機關運行費334.79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72.58萬元,下降17.8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過“緊日子”及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有關要求,大力壓減經費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21年預算,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相關表格為空表。
(二)非稅收入情況
2021年本部門非稅收入計劃征收5.00萬元。
(三)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機關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8.6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0.6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8.00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上年末固定資產金額為4,251.37萬元。其中:辦公用房7,615.83平方米,價值1,786.12萬元。部門有公務用車0輛,價值0萬元。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價值944.57萬元。2020年擬采購固定資產約469.74萬元。
七、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部門績效評價進展情況
按要求2021年對本部門預算全部項目實施績效目標管理,主要是:非公企業黨工委黨建、市場主體管理及市場秩序執法、質量基礎及質量安全監管、知識產權專項、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其他市場監管工作經費。在年初設定績效目標的基礎上,結合全年重點工作任務安排,全年分時段對績效目標執行情況進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在開展自評過程中,通過檢查賬務、實地查看、收集查閱資料、調查問卷等多種形式,統籌各個環節,實事求是,客觀合理開展評價工作。通過預算績效評價工作,進一步發揮了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明確了項目執行的目標和效用,促進了預算管理、財務管理和項目管理有效結合。
(二)2021年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
2021年部門預算納入績效目標管理的二級項目10個,涉及財政支出143.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項目10個,涉及財政支出143.00萬元;政府性基金項目0個,涉及財政支出0萬元。2021年本部門及所屬7個預算單位納入部門(單位)預算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八、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經濟分類:按支出的經濟性質和具體用途所作的一種分類。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指用于保障單位正常運轉、履行職能所發生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指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指用于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方面的支出。
節能環保支出:指用于節能環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轉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轉移性支出。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但軍事方面的耐用消費品和設備的購置費、軍事性建設費以及軍事建筑物的購置費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反映單位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支出。
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績效工資: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含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會議費:反映單位在會議期間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支出。
培訓費:反映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勤執法用車。
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費用: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